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山庄)与杜义民间借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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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芶穗宁
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芶穗宁审 判 员 周立新代理审判员 李 磊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辛庚元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