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山庄)与杜义民间借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芶穗宁

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长春吉祥山庄有限责任公司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芶穗宁审 判 员  周立新代理审判员  李 磊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辛庚元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