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雪松与李明坤、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沪0112民初566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内容

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沪0112民初566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内容内容的本次执行程序。在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徐 强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郭轶琨附:相关法律条文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