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伍 微人民陪审员 张庆芬人民陪
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 判 长 伍 微人民陪审员 张庆芬人民陪审员 暴奉云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刘鹏坤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马 克 数
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