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8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二百四十二条、第二

第二百四十四条、

百四十四条、第二百

第二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

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款49296元及迟延

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上海视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存款4929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等值财产。本裁定立即执行。审判员  尹立强二〇一七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赵瑞东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