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与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九条约定,该公司同意《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自动顺延三年,直至2017年12月31日等。在《流行

九条约定,该公司同意《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自动顺延三年,直至2017年12月31日等。在《流行歌曲经典》(第二辑)中署名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滚石国际。2017年4月24日,重庆市沙坪坝公证处出具(2017)渝沙证字第8643号《公证书》。根据《公证书》记载,2017年4月20日,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及重庆市沙坪坝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来到位于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腾龙大道旁一处标有“世爵国际KTV”字样的场所,进入899号包间进行消费。公证人员进入包间后首先对用于取证的摄像机和储存卡进行了清洁性检查,确认无相关影像资料,并测试了该包间内的点播机,该点播机能正常运行使用。随后,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由代理人在该包间内操作点播机,依次播放了所点播歌曲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并对所播放歌曲的名称进行了记录,对所播放的歌曲内容进行了全程摄像,获得了摄像机所生成的视频文件并刻录成DVD光盘进行密封,附于公证书后。代理人在该KTV服务台以刷卡方式支付了消费费用,取得了商户名称为“国色天香娱乐会所”的持卡人存根一张,打印有“国色天香KTV”字样的名片一张。庭审中,经对比,除《钟爱一生》外,该公证书所附光盘播放的《刮目相看》《天使忌妒的生活》《独领风骚》《情人》《无心伤害》《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爱我久久》《城市蓝天》片段与在《流行歌曲经典合辑》(二)中相同歌名作品的词曲、画面一致。另查明,世爵娱乐公司成立时间2016年6月14日,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27号附64号,经营范围:ktv娱乐服务,娱乐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本院认为,本案是关于提供音乐电视作品点播服务涉嫌侵犯著作权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

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根据《流行歌曲经典合辑》(二)记载,涉案十首音乐电视作品的版权所有人为滚石国际。在被告世爵娱乐公司没有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本院认定滚石国际对涉案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原告音集协举示的《重庆市公证协会比对查验证明》《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声明》等足以证明音集协经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结合公证书记载的内容、所附的照片等信息,本院依法认定公证书所述的“世爵国际KTV”系被告世爵娱乐公司经营。被告在其经营的包房内未经许可,提供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点播服务,其行为侵犯了权利人所享有的放映权等,世爵娱乐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由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均无法确定,本院考虑作品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酌情确定世爵娱乐公司赔偿音集协经济损失6300元。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

第十一条、

条、第四十八

第四十八条、

条、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一款及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提供《刮目

定,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即停止提供《刮目相看》《天使忌妒的生活》《独领风骚》《情人》《无心伤害》《要求》《她总在某一个地方》《爱我久久》《城市蓝天》音乐电视作品的点播服务并删除相关作品;二、被告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赔偿经济损失6300元;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重庆世爵娱乐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徐 华代理审判员 陈 聪人民陪审员 许培英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胡曦元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