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管城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新涛信用卡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1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

第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豫0105执691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

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豫0105执6917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张春尧审 判 员  李安永代理审判员  张 良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书 记 员  司亚东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