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桂华与被告邹汉云、成都运和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04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一百一十八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李桂华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刘 丽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谢采吟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