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6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
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66元、公告费600元,合计5466元,由核力公司、邵奇负担(该款已由新大力公司垫付,核力公司、邵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直接支付给新大力公司,本院不���退还)。由于被执行人核力公司、邵奇未自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10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行。根据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本院于2016年10月11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243263元。立案后,本院于2016年10月11日向被执行人核力公司、邵奇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限期被执行人于2016年10月17日前自觉履行。本院于2016年10月11日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银行、无锡农村商业银行及邮政储蓄银行等部门进行普查,查明:被执行人核力公司、邵奇在相关金融机构银行均无存款及相关投资股票信息。于2016年10月11日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被执行人核力公司、邵奇名下房产情况,经查:被执行人核力公司名下无房产登记信息,被执行人邵奇��下位于无锡市××科家园80-3001的房产本案已轮候查封,现无法处置。于2016年10月11日向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查询被执行人核力公司、邵奇的车辆登记情况,经查:被执行人核力公司名下无登记信息,被执行人邵奇名下苏B×××××的机动车已被本案轮候查封,现上述车辆下落不明,无法处置。2016年10月11日本院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被执行人邵奇的公积金情况,经查:被执行人邵奇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公积金信息。现被执行人邵奇下落不明。鉴于上述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顾从高进行媒体曝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十九条的规定,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顾从高进行媒体曝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第一条、
、第二条第
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已将���执行人顾从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事实,有各协助单位出具的
二款的规定,本院已将���执行人顾从高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事实,有各协助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人亦未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惠商初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
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5)惠商初字第0083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确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顾华明代理审判员 倪乔怡代理审判员 王益清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周 杲 更多数据: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