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
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
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待查封财产具备
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待查封财产具备处置条件时,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
第一款的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审判长 王风华审判员 季金华审判员 王明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书记员 季洋洋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