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浩与赵波涛、日照佳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30

第二十一条、

二十一条、第三

第三十四条、

十四条、第三十

第三十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已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仲崇

六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移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处理。本裁定已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仲崇镇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日书记员  王 臻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