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炳成与王应劭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5

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黄炳成

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黄炳成负担。审判员  王翠兰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韩红霞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