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云与重庆龙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龙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2

第十三条第二款、

十三条第二款、第一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小云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

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刘小云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黄拥军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峰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