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徐丕田、阎圣凤、许明水、李林燕、徐丕栋、马振美、徐丕荣、阎圣英、阎圣英、徐配行、胡天峰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5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020元,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4020元,减半收取计2010元,财产保全费1470元,由原告普惠农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担。审 判 长  苏乐风人民陪审员  刘爱群人民陪审员  查 珩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书 记 员  谢书风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