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远初与郭治辉周花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7

第八条、

八条、第一

第一百九十六条、

百九十六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一百四十二条、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笫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

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郭治辉、周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唐远初借款本金3

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郭治辉、周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唐远初借款本金35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6年9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350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第二百五十三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5元,减半收取407.5元,由

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5元,减半收取407.5元,由被告郭治辉、周花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杜钢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谢俊青附相关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

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九十六条借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

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

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一百���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