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黎与苏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川0603民初2073号民事裁定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川0603民初2073号民事裁定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肖忠炜审判员  罗 晖审判员  邹赤波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宋金璋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