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条,
七十八条,第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六十二条第二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七条第
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政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4年7月26日起至20
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罪犯侯政江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2014年7月26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止)。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袁润花审判员 赵 冰审判员 宋一泓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卜航航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