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运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告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3万元,如账户上无款或余

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冻结被告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3万元,如账户上无款或余额不足,则存入不限,取款冻结,直至冻足上述款项后方可支取;二、如被告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账上无款或余额不足,则查封、扣押被告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杨��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刘杰炜 来自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