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林国山资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7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7)闽0802执1200号案的本

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2017)闽0802执1200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可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陈    进审判员 林  爱  芸审判员 谢  文  聪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王燕文(代)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