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
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黑0128民初10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
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黑0128民初1019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赵冬伟审判员 于立春审判员 郎天蓉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杨宝成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