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周爱云与被执行人刘世中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8

第五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五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1702执1365号案的本次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1702执1365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 军审判员 王秀平审判员 王永强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书记员 胡 冬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