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高建、李春建、崔美娥、王玉英。乔玉兰、乔光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5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8

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陕西神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5800元,免予收取。代理审判员  李长波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书 记 员  薛 磊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