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阳光投资有限公司与杨春、吴秋红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6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一百一十八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铜仁市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杨惠二〇一

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铜仁市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审判员  杨惠二〇一七年九月六日书记员  丁雄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