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素磊、李军钗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李军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冠蒙六合

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李军钗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涑河北街交汇冠蒙六合御庭4号楼××室及中国小商品城3-7号楼××,××,××室房产的查封。本裁定立即生效。审判员  王建军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王有成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