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与被执行人裴永胜、张邱峰金钱给付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7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樊国怀审判员  刘 欣审判员  徐文文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王雅玲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