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巨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刘发其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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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巨商初字第7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1)巨商初字第71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周广伟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书记员 陈广安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