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某与王某1、王某2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

百零二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轮侯冻结被告王某1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账号为6

零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轮侯冻结被告王某1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账号为62×××97内的存款40000元。如此额不足,直至冻足为止。申请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杨林华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俐力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