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汇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王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0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对(2017)粤0106执5185号案终结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对(2017)粤0106执5185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此页无正文)执行长 黄 昌 森执行员 张  斌执行员 欧阳浩贤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书记员 刘 德 鑫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