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国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6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2)单商再初字第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2)单商再初字第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刘剑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闯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