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素刚、杨欣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冀0131执576号案件的执行。本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7)冀0131执57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李书亮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丁彦伟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