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芳申请执行余秀荣、聂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3

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60829元未

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二、本案申请执行标的额260829元未能履行,其后申请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骁励审判员  熊建华审判员  陈良年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汪 轩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