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建华与龚长发、铜仁市宏鑫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8

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中

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

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太平洋财保铜仁支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对吴建华合理损失先予赔偿;应当由被告龚长发、铜仁宏鑫石油运输公司承担赔偿的不足部分。对吴建华各项损失,本院认定如下:1、医疗费。被告辩称原告两次住院没有向凯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备案且没有告知被告,对其真实性存在异议,原告提交的证据有住院病案、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疗收费票据等为据,病历中入院情况可证明原告三次入院,均因本案事故伤致右腿而产生的住院费用,故三次入院均存在关联性,对医疗费本院认定为41555.95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吴建华共住院39天,现吴建华主张住院伙食补助费39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综上,对吴建华的各项损失认定为45455.95元(医疗费41555.9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900元)。被告铜仁宏鑫石油运输公司辩称已经垫付4.3万元,原告认为借条出具时间为2015年2月6日、2月9日,但医疗费票据是2017年,这笔钱是垫付给吴凯荣(吴寿凯),与本案没有关联性,原告的辩解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太平洋财保铜仁支公司辩称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已赔付1万元,在商业险范围内赔付14549.02元,经查实,上述赔偿款已支付给了铜仁宏鑫石油运输公司,而铜仁宏鑫石油运输公司未支付给原告,且案外人吴凯荣已另案向本院提起诉讼,吴建华及吴凯荣均同意在吴凯荣提起的诉讼案件中处理,故此笔赔偿款不在本案中一并作出处理。关于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2015年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出院记录里出院医嘱中载明:“1、嘱患者8天后拆线,隔一天换一次药。2、嘱患者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各复查一次X片,根据患者骨折愈合情况决定是否拆除钢板。3、患者肝功能一周后再次复查。”;2017年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入院记录里现病史中载明:“2年前患者因外伤致右大腿疼痛、畸形……近期复查右大腿X线回示:右侧股骨中段骨折髓内钉内固定术后改变,断端骨痂形成,显肥大性改变,可见骨折线……”出院记录里的出院医嘱中载明:“建议继续住院行手术治疗”。从出院记录及入院记录可证明原告未治疗终结,2017年的两次住院均因本案中的交通事故导致,故被告认为已超过诉讼时效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纳。综上,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

第一百三十五条、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三十五条、一百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最

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

第十七条、

条、第二十三

第十九条、

条之规定判决

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如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吴建华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45455.95元;若义务人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0元,由中国太平洋财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70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中心支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在上诉期内直接向上级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义务人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应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审判员  刘平华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马 瑞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