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法利与江学营、许素梅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5

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

第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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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崔 嵬审 判 员  冯芝娟人民陪审员  秦 菁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张 宁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