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尚学利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6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

百零二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陈建龙、赵海民、金迪锋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

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陈建龙、赵海民、金迪锋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具体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人需在期限届满前提前七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李新广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书记员  关 强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