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
百零二条、第一百
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陈建龙、赵海民、金迪锋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
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陈建龙、赵海民、金迪锋银行存款15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具体财产详见查封、扣押清单)。对存款的冻结期限为一年,对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对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三年。需要续行冻结、查封的,申请人需在期限届满前提前七日向本院书面提出。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李新广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书记员 关 强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