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强、熊爱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11

第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一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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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六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熊爱军驾驶的、被申请人江西中农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重型普通货车一辆(车牌证号:赣A×××××)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员  娄智伶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书记员  杜姝蕊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