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巧玲一审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4

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二百零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

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自诉人刘胜撤诉。审判员  李运兴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百七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自诉人刘胜撤诉。审判员  李运兴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耿 茹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