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基华与黄相芹、曲学兵民间借贷纠纷、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04

第一百条、

一百条、第一

第一百零二条、第���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曲学兵的坐落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登

百零二条、第���百零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申请人曲学兵的坐落于威海市文登经济开发区文登营镇止马岭村304号房屋(或相应拆迁利益)。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姜洪春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书记员  于保东 来自:www.macrodat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