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申请执行郑周罚金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8-22

第四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川1002执780号案件

四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川1002执780号案件的执行。本案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被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邓 英审判员 李德霖审判员 韩小利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潘丹丹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