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条、
一百一十九条、第一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
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起诉。如不服本
零八条第三款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丽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陈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
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一百五十
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三)驳回起诉;……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