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顺阳等权属、侵权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12-25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黄爱明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郭顺阳继续履行

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黄爱明享有要求被执行人郭顺阳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郭顺阳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黄爱明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爱明发现被执行人郭顺阳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守国审判员  赵 鑫审判员  马元凯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满仓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