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共同偿还。综上所述,詹茂伟尚欠张明珠借款本
二十四条的规定,该笔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共同偿还。综上所述,詹茂伟尚欠张明珠借款本金200000元及相应利息,该债务属于詹茂伟、穆曼芬的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应共同偿还。穆曼芬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
第一百九十六条、
百九十六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五条、
零五条、第二百零
第二百零六条、
六条、第二百一十
第二百一十条、
条、第二百一十一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最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第一百四十四条及最高
第一百四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判决如下:
第二条规定,判决如下:詹茂伟、穆曼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明珠借款200000元,并自
詹茂伟、穆曼芬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明珠借款200000元,并自2017年9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150元,由詹茂伟、穆曼芬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施艳萍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清清速录员 陈春燕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自然人之间的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
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
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
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最高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
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二十九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
第二十九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