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潘伟楠信用卡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1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

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闽0322民初4372号民事调解的本次执行程

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闽0322民初4372号民事调解的本次执行程序。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对债权重新提出执行申请,执行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林 炜执行员 阮 斌执行员 吴劲榕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书记员 郭 河PAGE 关注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