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清霖与徐志文、阮仙娟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7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张    琼审判员 陈  锐  钊执行员 ���杨瑞虹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何  孝  剑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