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万文与李宗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6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7)湘1222执323

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2017)湘1222执323号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丁 杰审判员 姚祖坤审判员 谢根伟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唐佰云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