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条、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百三十九条、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
第六条(二项)、
条(二项)、第十七
第十七条(一项)、
条(一项)、第二十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122执930号案件的执行。如被执行人田耕辛、姜尚
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吉0122执930号案件的执行。如被执行人田耕辛、姜尚莲不按和解履行,申请执行人张艳华可再次向本院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刘义然审判员 李洪伟审判员 谢如强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袁 荃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