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美英与林文元、吴淑柔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7

第六十条、

六十条、第二

第二百零六条、

百零六条、第二百

第二百零七条、

零七条、第二百一

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以

第一百四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判决

第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林文元、被告吴淑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美

如下:一、被告林文元、被告吴淑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美英借款10万元,并从2017年1月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二、被告林文元、被告吴淑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美英借款3万元,并从2017年3月14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付利息;三、被告林文元、被告吴淑柔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邹美英借款8000元,并从2017年7月21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四、驳回原告邹美英的其他诉讼请求。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524元,减半收取1762元,由原告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3524元,减半收取1762元,由原告负担68元,两被告负担169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邹燕玲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书记员  刘 佳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

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

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

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

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执行申请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

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

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PAGE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