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胜利支行与樊碧云信用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04

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703执1266号案终结本

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本院(2017)粤0703执126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陈坚荣审判员  李嘉林审判员  陈纪豪二〇一七年九月四日书记员  陈健浩 马 克 数 据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