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叶春泉与被执行人通辽万顺达淀粉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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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通辽市科尔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通科劳人裁字(2016)第803号裁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聂利峰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书记员  邓立军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