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山西义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祁县分公司与被执行人耿建威、耿钢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12

第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耿钢钢的银行存款1986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

二百四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划拨被执行人耿钢钢的银行存款1986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赵万星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书记员  岳 涛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