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云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8

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葛云飞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0月

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葛云飞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0月30日止),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不变。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潘君泽审判员  杨 成审判员  王 臻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仇云麟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