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云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刑事裁定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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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葛云飞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0月
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罪犯葛云飞的刑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减刑后的刑期至2017年10月30日止),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不变。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潘君泽审判员 杨 成审判员 王 臻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仇云麟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