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文与章万刚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裁判文书 · 裁判文书 · 公布 2017-09-25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符合法律规定。被告未偿还借款,对此纠纷应承担全部责任。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因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时,双方之间对还款期限和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原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和借款利息的事实,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借款期间内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逾期还款的具体日期,本院以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日期确定为被告逾期还款的日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

第二十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

九条“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本院认定被告支付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从2017年4月19日开始计算。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

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六条、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六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零七条、

第二百一十一条,

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章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学文借款

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章万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学文借款110000元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以1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7年4月19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学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

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章万刚负担。如不

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章万刚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李 彬审 判 员  贺伦明人民陪审员  陈合平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王紊浩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

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

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

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macrodatas.cn